|
參選組別
請企業先依下列分類定義填寫申請之標的物所屬類別(參賽組別),審議 過程中評審委員得依標的物內容與性質做最後確認。
申請標的物分類定義標準
| 類 別 |
定 義 |
| 資訊與電子類 |
含通訊設備、電腦通信、資訊軟體、資訊硬體、消費性電子、半導體製造、電子機械器材製造修配、視訊產品、視聽電子製造、電子零組件製造、光電器材、積體電路設計、其他電子資訊製造等資訊與電子相關之標的。
|
| 機械與自動化類 |
含機械設備製造、運輸工具製造,模組開發製造、航太製造、自動化機械、物流/倉儲設備、動力傳動/制動設備及零組件等機械與自動化相關之標的。
|
材料與製程類 (含生物化學) |
含纖維材料、工程塑膠材料、金屬材料合金、鑄造材料、化學品製成、生化技術、藥品製造、食品加工製造、醫療器材等材料結構製造及生化科技等材料與製程相關之標的。
|
| 服 務 類 |
含知識服務、技術服務與商業服務模式等,其成功經營模式、服務方式或行銷方法具有前瞻性、示範性及可提昇工作效率之標的 (例如:環保服務類、能源服務類、檢測服務類等)。
|
| 綜 合 類 |
含一般民生用品、消費性產品及非前述類別之申請標的物皆納入綜合類之範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