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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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廣中小企業建立自創品牌意識
- 協助產業(群聚)建立共同品牌
- 宣導推廣共同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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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輔導申請資格 |
- 在中華民國境內合法登記並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者。
- 依法登記資本額在新台幣8千萬以下之製造業或前一年營業額在新台幣1億元以下之商業及服務業者。
- 符合本(96)年度甄選範圍內之企業,列舉如下:
- 具出口競爭力之產業:如半導體、面板、資訊及通訊、工具機、汽機車零組件、基本金屬及其製品、高質休閒體育用品、機能性紡織品、光學及醫療器材、電子業、機械設備、電機、農產品、食品等。
- 具發展前瞻性之新興產業:如汽車電子、生技、遊艇、節能產品、保全防恐器材、數位家庭、無線通訊及網路、能源電子、醫療觀光業等。
- 具輸出潛力之服務業:如銀髮週邊產業、連鎖加盟方式經營產業(如餐飲服務業、便利商店及生活文教等)、營建業、數位內容、文化創意產業、品牌授權、品牌及通路、電信服務業、資訊服務業等。
- 申請公司/廠商至少為6家以上之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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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
| 聯繫方式 |
TEL:(02)2698-2989分機2442
地址:221台北縣汐止市新台五路一段79號2樓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