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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以下簡稱本處)為遴聘中小企業財務金融諮詢服務專家 (以下簡稱專家),提供中小企業財務會計與融資問題諮詢服務,特訂定本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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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稅務、金融等相關機關或機構非現職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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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應遴選有意擔任專家者,並備齊遴選資料,送交本處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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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實際需要機動安排諮詢服務時間,諮詢服務時間原則為每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11時或下午3時至5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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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採1對1之面談方式服務,每次服務後,由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承辦人員逐案整理 並登錄「諮詢服務記錄表」。 2. 專家每次諮詢服務酌支出席費新台幣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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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應填寫個人資料表,由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承辦人員裝訂成冊建檔保 管,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 遵守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訂定之規章。 (二) 不得向受服務者收取報酬或回饋,並應尊重受服務者之權利。 (三) 對因服務而取得或獲知之訊息,保守秘密。 (四) 妥善保管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所提供之資源。 (五) 非經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同意,不得以財務金融諮詢服務專家名義對外協商、營利或從事有害財務金融諮詢服務中心聲譽之行為,違反者需自負必要之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