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德豐,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暨法律服務部營運長
創新的觀念、研究發展、新突破、專利、版權、商業機密和智慧財產,皆是科技產業的命脈。儘管如此,企業的技術主管卻普遍認為企業在智慧財產管理方面尚未具備應有的競爭力。在創新和發明日新月異的時代,企業必須將其智慧財產的價值極大化,因為在知識經濟想要增加企業競爭力,唯有做好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將其效益與價值極大化,才能夠立於不敗之地。
當前,全球經濟對知識的興趣遠高過對工廠設備的注重。三十年前,我們總是以資本資產來評估企業,如工廠或其設備。但今日,對全球多數的上市企業來說,無形資產可能佔其市場價值的一半以上。對全球各地的企業來說,智慧財產是現今最重要的價值產物,對科技產業尤是如此,因為其營運模式基本上就是依智慧財產而生。 Horatio Gutierrez 是微軟副總裁和智慧財產暨授權部門的法律顧問,他說:「我們正走向智慧財產才是真正的策略資產的全球經濟體系中。」
雖然科技產業擁有大量的智慧財產,但卻沒有真正善用這項資源。 Forrester 分析師 Navi Radjou 評估,美國企業因無法從合夥關係中獲得智慧財產的最大效用,每年都損失近一兆美元。
幾乎所有技術主管都認同,他們必須以更精確的方式來管理智慧財產。儘管智慧財產對他們的營運策略相當重要,但仍有未臻完善之處。以下是這些技術主管們在思考智慧財產議題時,會詢問的問題:
如何決定一項創新的價值,或者說,該項智慧財產的價值?
如何增加既有智慧財產的價值,發揮其最大效益?
如何有效保護我們的智慧財產?
如何兼顧保護智慧財產,以及與合作夥伴和客戶間的協同合作──甚至是開放來源 (open source) 技術?
如何創造研發、營運策略和保護智慧財產的最佳連結?
為了協助企業界主管了解相關的機會與挑戰,經濟學人資訊中心 (Economist Information Unit, EIU) 和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全球聯盟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PwC) 在 2007 年 3 月合作進行一項全球性的線上調查,調查共訪問了 197 位大型企業的技術主管,並與 30 位以上的主管進行深度訪談。這份調查報告顯示智慧財產權的價值管理是近幾年來跨國大型企業所重視的顯學,同時也揭示了企業如何應對這些議題和相關問題,並提供了該領域領導管理者的重要見解。以下是這次調查的四項主要發現,值得大家玩味。
觀察一:雖然智慧財產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類別,但是企業科技主管們皆認為企業並未完全發揮及挖掘既有智慧財產的充分價值 。
智慧財產管理對企業的成功到底有多重要?根據此次的調查結果顯示, 83% 的技術主管表示,智慧財產管理非常重要 (52%) 或重要 (31%) 。而亞洲企業 (89%) 對智慧財產管理的重視程度,比歐洲 (73%) 、北美 (84%) 高出許多。雖然智慧財產管理在今日已非常重要,然而,業界主管更預測,未來 3 至 5 年智慧財產的重要性將會比今日更甚。 85% 的受訪者預測,智慧財產的重要性會日益增加。其中,亞太地區主管 (89%) 對這項結果最為樂觀,北美 (84%) 和歐洲 (80%) 則緊追其後。
雖然大家都同意智慧財產一天比一天更為重要,但受訪者和受訪企業皆表示,智慧財產並沒有得到該有的注意力。 62% 的受訪者同意 (42%) 或非常同意 (20%) ,企業應更努力發揮智慧財產的價值。
此外,雖然技術主管們認為他們有能力管理智慧財產,但是調查和訪談結果卻顯示,智慧財產管理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再者,這些技術主管表示,他們必須馬上採取行動,因為未來的走向將更依賴智慧財產。同時他們也預測,未來對於夥伴關係的依賴程度將會加重,畢竟夥伴關係是科技整合趨勢的必要條件。
隨著數位產業加速整合以及科技合夥關係的擴增,科技產業的主管也認知到加強其智財管理的必要性。西門子的主管解釋:「合夥關係讓一切變得非常複雜,你必須發揮智慧財產的合理價值,也必須保護你所分享的智慧財產。因此,必須衡量對方的斤兩,與對方談判,同時也必須信任對方。這一切並不容易。」
觀察二:智慧財產是核心策略資產:其焦點正由訴訟保護,轉向管理和提高其價值。
調查顯示, 69% 主管認為,企業經常僅將智慧財產管理視為法律問題── 74% 的北美企業和 71% 的亞太地區企業皆如此認為。受訪者表示,這顯示將智慧財產管理侷限於法律議題的處理方式,如今已經不再適用。
舉例來說,法國 Bull 的開放來源策略主管 Jean-Pierre Laisne 說:「我們曾經對專利採取相當保護、防範的態度。早期,我們曾想過為所有東西申請專利,那麼我們就有強力後盾來保護我們擁有的東西。」但是現在 Laisne 則主張:「對專利和法律的注重反而降低了生產力……太多專利可能會扼殺了產業的創新。」 Laisne 堅持,若沒有一定程度的協同合作,「整個產業都會受害。」
無論何種情況,在全球環境中,專利的登記和管理都相當複雜且昂貴。「這牽涉到世界很多企業,」 Laisne 說:「若要為每件東西都申請專利,你負擔不起,這表示你僅能選擇最重要的技術。」所以, Laisne 表示:「世界已經越趨向開放來源了」,而較少著重私有技術。因此「在開放來源的世界裡……大家共同分享,而只以專利保護企業重要、關鍵的技術。」
今日, 47% 的主管認為,絕大多數的訴訟都是虛假的,目的在於阻擾競爭情形,或從中獲取不當收益。北美地區主管特別認同這項論點 (63%) ,而亞太地區和歐洲地區主管則緊追其後 ( 兩者皆為 41%) 。
觀察三:豐富的人才、低廉的營運成本和潛在龐大的內需市場,仍然吸引企業不斷地對新興市場進行技術投資。但企業仍須對抗當地猖獗的非法和盜版現象。
1980 和 1990 年代,科技產業對新興市場經濟的興趣,主要是因為該地低成本的實體製造潛能。因此,科技產品多在台灣或南韓製作生產,然後運回西方販售。
印度、中國和巴西的工程供應和程式設計的潛能也很受重視。因此,科技產業也透過委外和有限度的境外投資,逐漸進入這個市場。隨著傳播和合作技術的改善,科技產業也積極擴展新興市場的成熟軟體發展設備的委外和境外合作。當下,新興市場除了提供低廉的製造成本和科技人才,也成為科技產品的主要消費者。因此,科技產業也在整個新興市場大力發展其研究、製造和行銷策略。
但是挑戰並未就此消失。舉例而言,如何防止或降低新興市場中專利侵權和盜版的行為?新興市場經營又如何整合智慧財產創造、保護和利用的全球計畫?
科技產業已大力擴張他們在新興市場的研究能力。企業對新興市場的投資相當大, 43% 的受訪者甚至認為,重要的智慧財產如今都在新興市場創造。北美地區的主管尤其依賴新興市場研究中心的智慧財產生產。
問卷中詢問受訪主管對於「絕大部分的智慧財產價值都是由企業在新興市場的經營單位所創」這段敘述的看法:
53% 的北美地區主管都同意這項說法 (31% 表示同意, 21% 表示非常同意 ) 。相較之下,只有 33% 的歐洲地區主管有相同看法,其中 6% 表示非常同意, 27% 表示同意。
同樣地, 40% 的受訪主管表示,他們的企業已經逐漸將研究部門從已開發國家移轉至新興市場。在這個項目中,北美地區主管再次居首,其中 47% 同意這個說法,而僅有 33% 的歐洲地區主管表示同意。
根據調查結果, 63% 的受訪主管認為,新興市場對智慧財產的保護仍舊不足。亞太地區的主管對新興市場的文化規劃和市場機制尤其不滿。北美地區主管 (65%) 和歐洲地區主管 (48%) 對此也不甚滿意。
歐洲企業也因智慧財產施行未能達到國際標準而受累。一位資訊科技企業的倫敦主管解釋,在新興市場很難防範智慧財產的盜竊。「我們的製造團隊告訴我們,在新設備上線的一個月內, ( 在某些國家 ) 你可以在街上發現一模一樣的複製品,做出和我們一模一樣的品質,而且完全不用花任何研發費用。」
在某些新興市場裡保護智慧財產仍舊相當困難。一家歐洲大型科技工程公司的主管解釋,某些國家對於製造業來說或許很具吸引力,但是他們仍嚴重侵犯了智慧財產權。「雖然有相關規範,」該位主管說:「但是問題還存在腐敗的司法制度、執行無力,以及文化上普遍對智慧財產的漠視。」
那些無法管理智慧財產的國家,難道不是自掘墳墓嗎?然而, 37% 的受訪主管們表示,即使如此,新興市場對智慧財產的投資正不斷增加,而尚未發展完善的司法環境只是限制投資的阻礙罷了。 47% 的北美地區主管皆認同這個說法。
然而,在此同時,卻仍有 49% 的受訪主管預期,未來世界各地侵犯專利的程度和頻率都會持續增加,而且不僅止於新興市場。且 58% 的歐洲主管認同這個預測。
許多主管表示,新興市場當地國家有意識且有計畫地取得資源和能力。「這些新興市場的官員並非對他們國家被跨國企業視為廉價勞工的事實視而不見,」一位歐洲大型科技公司的主管說:「所以,他們轉而對智慧財產的執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他們竭盡所能快速吸收各類知識,並且逃避大量的授權費用和權利金,維持強勢貨幣。」
即使如此,許多主管相信這股潮流最終會轉向,因為拉丁美洲、東歐和亞洲開發中國家開始取得他們自己的合法智慧財產,因此也開始保護所有的智慧財產。
一位歐洲科技企業主管以印度為例解釋,「看看他們的軟體產業!一開始,印度因其成本低,成為軟體發展的委外重心。當初,智慧財產的執行在印度相當差勁。但是現在,印度已有很多當地的諮詢顧問和整合技術的人才;這些人才都是從委外開始的,從中學習技術和能力,如今他們也建立了許多高附加價值的企業。所以現在,他們必須保護自己的智慧資產,也開始改善智慧財產的執行面向。這一切都不是偶然。」
觀察四:企業在其智慧財產管理已有長足進步,但他們仍須加快腳步。
毫無疑問地,企業正試圖改善智慧財產的管理。這次調查也提供了許多現今情形和相關實務的重要細節,也暗示了巨變時代的來臨。
智慧財產的領導方案,有賴於 C 級主管 (CEO 、 CFO 、 CLO 等 ) 的主導, 38% 的受訪企業都採用這個途徑。另外 36% 的受訪者則表示,在他們企業中該責任則是由經營單位主管所負責。而有 21% 的企業則由一個獨立、專門的單位來管理智慧財產。
有趣的是,特殊目的組織的數目逐漸增加。如惠普的 Beyer 所說:「過去數年間,我們注意到,許多企業已經開始重整他們的智慧財產管理。」
但是,我們必須注意,每間企業對特殊目的組織的定義都不同。在某些企業,特殊目的組織僅負責相當少量集中的業務。,而在另一些企業中,特殊目的組織僅專注於發展授權協議。惠普則與前兩者不同,他們的智慧財產單位則涵蓋智慧財產從策略到經營的各個面向。
儘管企業試圖管理智慧財產, 71% 的受訪者表示,著重短期結果的方式阻礙了智慧財產的發展和更精細的流程,而 66% 的主管表示,目前的會計實務低估了智慧財產的價值。
有些科技公司低估了智慧財產的價值,也不注重智慧財產管理,可能會會毀損他們自身的努力,因為智慧財產是他們價值的主要來源。但這件事仍有一絲希望,主管們已經慢慢領悟到,智慧財產對他們的經營越來越重要,因此他們也更主動地管理智慧財產。
在這趨勢中,智慧財產管理的策略和績效報導絕對需要改變。隨著智慧財產價值的增加,投資者和管理當局必定會對此大感興趣。以今日的情況來說,多數報導都是選擇性的。舉例來說,一般歐洲或美國企業可能僅報導其智慧財產評估的少部分,以符合特定的投資稅額抵免要求。但整體來說,其公開揭露的重大價值相當少。
目前多數企業對於財務報導透明化並不特別感興趣。如調查結果所顯示,僅有 16% 的受訪企業表示會提供補充報導。但是,調查結果也指出,未來三年, 35% 主管表示他們會在報導中附加智慧財產相關資訊。就這點來說,北美 (38%) 和亞太 (37%) 則遙遙領先其他地區。歐洲公司卻遠遠落後,僅有 23% 的公司預期會提供補充報導。
若要瞭解智慧財產管理的未來,思考企業認為其自身改善的尋求為何,是個有用的方法。比較企業認為重要的事和企業認為其表現最佳的事,可以顯出智慧財產管理實務上的重大落差。尤其是,調查也顯示出,企業必須在智慧財產資產的評估上做更多努力。整體來說,這份調查和受訪者都表示,這個領域正處於深刻變動的核心。
首先先思考企業如何衡量與智慧財產管理相關的活動。根據調查,最重要的智慧財產管理活動包含:
發展新智慧財產資產 (67%)
將現存智慧財產資產的價值極大化 (50%)
評估智慧財產資產 (40%)
再者, 44% 的北美企業和 42% 的歐洲企業都將評估智慧財產視為優先活動之一,相較之下,只有 31% 的亞洲企業這麼做。
較少引用的活動包括:專利登記 (32%) 、購買或應用附加智慧財產資產 (26%) ,以及透過法律途徑保護智慧財產 (11%) 。
緊接著,我們詢問受訪者,他們覺得所屬企業表現最佳的活動為何。以下是答案中的前三名:
發展新智慧財產資產 (63%)
將現存智慧財產資產的價值極大化 (36%)
應用新智慧財產資產 (29%)
企業認為最重要的第三名──評估智慧財產資產,卻是企業表現最佳項目的第五名。換句話說,企業知道增加特定智慧財產價值的能力很重要,但是他們也明白還未達到最佳表現。
結論
智慧財產權的管理是企業用來保護和持續其核心競爭力的一項重要的努力,但是企業的技術主管普遍上並未很有自信的認為企業已從其智慧財產策略中獲得最大化的價值。企業應考慮在下列層面投入更多的努力,以發揮智慧財產最大的效益:
首先,應將企業事業單位與研發活動作更緊密的連結。
企業應該將其智慧財產做整體性 (portfolio) 管理,且應進一步從中採取對策以獲取最大效益。
企業應重新檢視其決定那些 (which) 、何時 (when) 、哪裡 (where) 及如何 (how) 保護其技術的各項程序,尤其更應關注在其在新興市場的策略。
最後,應自我檢討速度是否夠快。
而由調查中也發現,所有企業均有所認知,智慧財產權將是企業未來生存的命脈及創造最大價值的來源。
(本文摘錄自由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全球聯盟所 PwC 與經濟學人資訊中心( EIU )所做的最新智慧財產全球趨勢調查報告「開採智慧金礦」)
資料來源:第 262 期( 96 年 9 月號)會計研究月刊 |